Australian Passport Office

决定复审

复审权

《2005年澳大利亚护照法》(简称该法)规定澳大利亚护照办公室所做的某些决定可以申请复审。以下列出了可以复审的决定。

如果您对我们做出的下列任何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要求对其进行复审。

下列决定为可复审决定:

如果您申请对决定进行复审,我们将委任一位未参与原决定的内部复审工作人员仔细审核所有事实。原决定有可能予以维持,或予以修正,或予以撤销并做出取而代之的新决定。您将在最短时间内被告知复审结果。

如果您对内部复审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以要求行政申诉仲裁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对决定进行复审。

申请对决定进行复审

如要申请对可复审决定进行复审,您必须递交书面申请,阐明申请理由。申请必须在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28日内提出。本申请免费。

您的申请应递交至:

Assistant Secretary
Passport Client Services Branch
Australian Passport Office
R G Casey Building
John McEwen Crescent
BARTON ACT 0221
AUSTRALIA